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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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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18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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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4]841号 

    项目名称: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73500  

    最高限价(元):7735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735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要求,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其中一级公路双向检测,二级及以下公路单向检测。具体检测参数:一级公路检测参数为PCI(路面损坏状况指数)、RQ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DI(路面车辙深度指数)、PBI(路面跳车指数)、PWI(路面磨耗指数);二级及以下公路检测参数为PCI(路面损坏状况指数)、RQ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检测单位需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始影像资料(硬盘存档)、配合业主对相关系统表格填报等后续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完成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公路检测工作,出具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竞标响应。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磋商文件并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收件人:王先生,电话,05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4、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6、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9、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在线或者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10、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2、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版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朝阳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钟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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