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大福村大福矿区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进行反馈;若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