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沿街经营户:
******居环境整治再提升,决定自即日起加强全镇村庄集市管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沿街商铺商品必须入室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摆卖。
******街道及其他未安排的公共场所经营。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行设摊摆卖或从事商业宣传和其他经营行为。
3.人行道及机动车道上不得设立户外广告牌,不得摆放圆路锥(雪糕筒)、泡沫箱等路障占用汽车停车位。
4.沿街门店严禁搭建临时建筑物、黑布幕、遮阳伞(架空伸缩除外)等。
5.沿街单位和商铺要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门前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门前垃圾及时清理,无渣土、无污水粪便、无蚊蝇孳生地;爱护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保持道路整洁。
对整改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