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于k91+890路基段对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揭阳-梅州支干线(下称“现有管道”)形成压覆,且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挖方段位于现有天然气管道正上方,动土点距管道不足5m,为避免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占压天然气管道带来安全隐患,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拟对天然气管道进行迁改。
(4)工程内容:本项目对1处天然气管道进行迁改,迁改点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影响天然气管道段为:mzfs354~zfs358,新建管道自迁改起点向北顶管穿越新建高速,然后向西北敷设与原管道相连。拟改线部分原管道总长约355m,上游北斗阀室和下游畲江阀室间距约33km,目前管道已投用。本次改线工程新管道长约385m,替换原管道约355m,并对旧管道进行处理。全线管径d610毫米,设计压力9.2兆帕,材质为l450m,管道外防腐采用3层pe加强级,通信光缆采用36芯同沟并行敷设。本项目不涉及截断阀室和输气站场。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s/18tlhurnp9vw9p6hrxlc5ua,提取码:my6d)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公众意见表统一命名为:姓名+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保利鱼珠港s4栋17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锐丰三街4号1803房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于k91+890路基段对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揭阳-梅州支干线(下称“现有管道”)形成压覆,且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挖方段位于现有天然气管道正上方,动土点距管道不足5m,为避免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占压天然气管道带来安全隐患,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拟对天然气管道进行迁改。
(4)工程内容:本项目对1处天然气管道进行迁改,迁改点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影响天然气管道段为:mzfs354~zfs358,新建管道自迁改起点向北顶管穿越新建高速,然后向西北敷设与原管道相连。拟改线部分原管道总长约355m,上游北斗阀室和下游畲江阀室间距约33km,目前管道已投用。本次改线工程新管道长约385m,替换原管道约355m,并对旧管道进行处理。全线管径d610毫米,设计压力9.2兆帕,材质为l450m,管道外防腐采用3层pe加强级,通信光缆采用36芯同沟并行敷设。本项目不涉及截断阀室和输气站场。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s/18tlhurnp9vw9p6hrxlc5ua,提取码:my6d)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公众意见表统一命名为:姓名+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保利鱼珠港s4栋17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锐丰三街4号1803房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