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溪头四横路4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4日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情况说明:项目总占地面积550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本项目建成后总投资600万元,主要从事智能穿戴用品配件(智能电话手表配件、蓝牙耳机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智能电话手表配件288万件/年、蓝牙耳机外套120万件/年、蓝牙耳机壳320万件/年。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