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4-JLDJAN-F5003)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项目名称: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LDJAN-F5003
******医院在用高压氧舱为上海701所杨园高压氧舱厂于2002年12月制造,2003年7月投入使用,为满足正常使用,需要进行维修。
******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专家组根据:①201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015)“在用氧舱改造、修理时,由于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氧舱制造许可资质的制造单************有限公司1家企业报名参加。根据上述情况,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七、公示说明: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意见反馈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反馈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递交要求
1.反馈材料需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 幅面纸胶装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反馈材料需打印或用黑色、蓝色墨水填写;
3.反馈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八、公示结果处理:
资料审核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 0516-******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0516-******
采购代理邮箱:******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