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健院脑电图仪及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711-171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T23HG1021
******保健院脑电图仪及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脑电图仪及听力筛查仪各一台,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5、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如果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711-171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711-17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26号
联系方式:蓝女士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711-1715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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